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市教育局草拟《汕头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草案)》,按照程序召开民主党派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并征求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教育有关专家意见建议,综合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汕头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划》(征求意见稿))。为使《规划》(征求意见稿)更加符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更好地指导今后五年汕头教育事业发展,12月6日至10日,市教育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面实现各类教育高水平发展,进一步巩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创建成果,建设区域教育高地,全面提高全市教育现代化水平。教育公平得到切实保障,优质教育丰富多样,教育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广泛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现代化教育制度体系更完善,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
“十四五”期间,基础教育怎么发展?这应该是家长们最关注的问题。《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着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加快构建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位:
着力推进新建扩建一批中小学教育设施
在学位方面,《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多渠道保障基础教育学位供给。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依据汕头市未来5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动等实际,严格执行《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汕头市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落实新建住宅区教育设施“四同步”政策,着力推进新建扩建一批中小学教育设施,扩容提质,最大限度提升学位供给能力,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和学位实际需求,促进汕头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学前教育:
提高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
学前教育方面,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持续加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保障力度,在2020年基础上新增0.96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巩固提升我市“5080”攻坚工程成果,积极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四同步”,建成后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落实《关于促进和保障农村学前教育普惠健康规范发展的决定》,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汕头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通过“购买服务、经费扶持、业务支持”等帮扶机制,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投入,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提高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义务教育:
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义务教育方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落实县级政府管理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义务教育学位资源预警机制,提前采取措施扩大紧缺区域学位供给,着力破解“城镇挤”“乡村弱”难题,科学编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障教育用地和建设经费,扩大增量,在2020年基础上新增15万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满足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加快提升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质量与育人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设备配套建设,配齐配足功能场室,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一体化办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等方式,补齐薄弱学校教育短板,提升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完善外来学龄人口动态监测和长效管理机制,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就近就便入学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报名入学。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设专门学校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监测机制,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积极推进质量检测结果应用,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完善教育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高中:
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普通高中教育方面,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逐步建立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统筹管理体制。加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新增0.5万个公办普通高中学位,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求,合理规划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增加寄宿制高中比例,全面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高优质学位供给水平,至2025年新增优质普通高中寄宿制学位1万个。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指导学校积极探索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策略和基于学业质量标准的教学评价方式,做好普通高中监测工作。进一步创新育人模式,建立完善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推动课改实验区和特色学校建设。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课程结构,支持普通高中学校以课程为载体,培育办学特色。围绕深化课程改革的主要任务,遴选建设一批普通高中课改实验区、特色示范校,探索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和学校有效推进课程改革的实践模式,推动形成普通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的新格局。
高等教育:
建成汕头大学新校区、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
此外,在高等教育建设方面,《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建成汕头大学新校区、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按照在校生规模2万人的标准建设汕头大学东校区,扩大汕头大学办学规模。打造与城市社区互联互通的开放型大学园区,带动新区发展。加快建设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以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和汕头大学两个高校为核心,建设中以科技创新合作区。加快筹建汕头健康护理职业学院,力争2023年正式设立办学,培养健康、护理等技术专业人才,为我市建设区域教育和医疗卫生高地创造更好条件。办好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增加学前教育师资供给,提高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为汕头乃至粤东地区的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师资支撑。做强做大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加快学院北校区建设。支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省域“双高”职业院校,为学院发展打好坚实基础,为汕头产业发展培养输送大批应用型职业技术人才。支持技师学院纳入高等教育学校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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